有效的管理者
所谓有效的管理者,就是能实施有效的管理的人。那么,什么是有效的管理呢?这是一个包含价值取向的问题,即,目标不同的组织,对于“有效”的定义是截然不同的。商业组织会追求利益最大化,自律甚严的商业组织则追求利益和公益的平衡,还有其它形形色色的组织可能根本不以商业利益为考量。所以,我们谈到有效的管理,应该是以其目标为衡量标准的,有效的管理是可以组织人力和各种资源达成目标的管理,有效的管理者则是能做到这一点的人。脱离了目标谈管理,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目标也是人制定的,而且,通常,是管理者或管理层制定的。实际上,目标本身就是管理的一部分。目标过高会令人沮丧,目标过低则令人懈怠。目标太远就如镜中花水中月,目标太近又缺乏前瞻性。有效的管理者,应该既有展望未来的想象力,又有立足现在的实践精神,不仅能看到将整个组织带向何方,也了解如何一步一个脚印走到预定的目的地。制定合适的目标,是成为有效管理者的前提。否则目标错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又何谈有效二字呢?
制定目标后,有效的管理者的任务就是执行目标。在外企中很流行result-driven这种说法,翻译成白话就是组织指望你把事情干成,把问题搞定,而不是回头汇报说因为blablabla这件事失败了。管理的效率,实际上来自于被管理者对个人意志的放弃——无论被管理者有多大的自由度,在极端的情况下,也要放弃个人意志服从管理者的安排,以实现整个组织的统一行动。作为对这种放弃的补偿,管理者掌握着最终的决定权,以及要承担决策失败的所有责任。因此,有效的管理者是能够在管理的过程中克服所有问题并达成既定目标的人,而不是回头能把失败的原因说得头头是道的人。
最后,有效的管理者,应该是有人性的人。在所有可利用的资源中,变数最大、重要性最强的要素就是人。而人力是不能像棋子一样摆到棋盘上就发挥作用的。管理人力,一方面要约束,一方面要激励。各种管理手段,无论是怀柔还是铁腕,本质上都是对人性的洞察和利用。人面千种,管理手段自然也不拘一格。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只要管理方式能够被使用对象接受、并且促使被管理者发挥能力达成目标,就是无可厚非的管理方式。例如《德胜员工手册》一类的管理体系,乍看起来严酷,实际上正是对特定人群的特性深入体会的结晶。也正因如此,这种管理体系转到别的被管理群体,很可能就不适用。这就要求有效的管理者必须能体察不同管理对象的特性,并且灵活制定不同风格的管理体系,才能带领团队走向一个又一个成功。
按照上述分析,“有效的管理者”这种说法,本身就是成王败寇的提法。事情不成,管理自然就无效;事情成了,管理有可能是有效的有可能是无效的,反正是成了。因此,这世上没有有效的管理者,只有一个个成功或失败了的人。
凑够1000字,交作业。如此烂文,随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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