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捐款的思考二 发泄-评判-道德
这篇文章也有点来历,很荣幸获得史家同学点名来做半命题作文^^ ,题目是,根据下面两段留言提出你的看法,字数不限^^
从理性上说,不得不承认你是对的。
但对一个为富不仁者或企业,人们(舆论)总是想急切的去表达他们的义愤填膺。这种表达恐怕难以凭理性说服就能遏制吧?当然,你说的对,道德批评并不一定会带来好的后果。但让人民发泄自己的不满,应该也是一种福利^_^我明白不能歧视不捐者、捐少者,捐与不捐是自愿,这没错。
但我的一个女同事,家庭富裕,有N套房子,party成员,平日里积极要求进步,争先表现自己,得到领导的一致好评及不少荣誉。而这次,她捐的跟一些困难
同事一样多,甚至比他们还少。这一点很让我鸣不平。我很难抑制的想表达对她的鄙视,但似乎与上面所说的捐款与道德脱钩的理念悖逆。
那么我该忍住不去表达(哪怕是私下里偷偷表达)?
以下是我的回答。
~~~~~~~~~~~~~~~~~~~~~~~~~
首先,回答一下“您,以及广大人民,是否可以发泄不满”
我自己的想法是,您有权力对别人的行为产生看法,无论是赞扬还是愤慨,这都是您的自由。从个人自由这一点来说,在这件事上,您没必要烦恼是否应该隐忍——自己觉得怎么做心里舒服,就怎样做好了。
但是,从个人言论产生的社会后果来看,我在文中论证了,负面的舆论会降低捐款效率、损害社会利益。当我们不再单纯的考虑“自己”,而是将“自己”放在整个社会环境中,并将“自己”对于社会的影响也纳入自我决策过程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更为理性的选择应该是不发出负面的声音。至于是否选择这个理性,这是您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
我期望尽可能的将捐款这件事分析透彻,并不是要通过文章指责“发泄是错误的”然后迫使大家去隐忍。我希望能通过文章证明,很多乍一看正确的事情,其实有很大的深入思考的空间、有许多思考的方法和角度。我希望大家都来进行“复杂”的思考,并且经由这样的思考,改变对于“舒服”和“不舒服”的价值判断,进而影响实际行动。
就以您举的例子来说好了。为什么很多人觉得“义愤填膺”“发泄不满”是让内心感觉舒服的选择?除去少数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多正直、善良、甚至脾气平和的人也在这样做?答案是,这些人默认了“发泄”这件事是正确的,对这个社会有帮助。他们想到自己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所以心里会觉得好受一点。而我的希望是,向这些人证明他们认定的“正确”其实是对社会利益不利的,让他们想到自己“发泄”之后心里也未必会舒服——通过改变他们的价值判断,间接的影响他们的行为。实际上,即使他们知道并认同这个论证,是否真的会停止发出负面的声音,我没有权利干涉,也不打算干涉。
另外,全面的考虑“自命正义并发泄不满”这件事的话,我的想法是这样:
- 首先,就捐款这件事来说,社会舆论从根本上就没有评判的权力。
论起原因,一是捐款人“应该”捐多少缺乏可操作的标准,仅能靠主观臆测;二是信息不对称——社会舆论并没有掌握充分的信息,也无从了
解捐款人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出于怎样的动机捐出了这个数额,因此这个主观臆测根本做不到准确。
既然社会舆论根本不知道捐款这件事应该如何评判(缺乏判断标准),而主观评判又一定会有偏颇(信息不对称),那么真相就是,社会舆论根本无权评判。不管判决与实情有多么接近,首先社会就无权做这件事情。这个道理,类似于一个不懂法律(不依靠判断标准)又不了解案情(信息不充分)的人无权断案一样。有可能这个人的判断恰好与法定判决一致,但是这种恰好,会以无数无辜者蒙冤为代价。
这个道理其实也不难,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扯到断案大家都明白,扯到捐款大家却都不明白了……
- 然后,既然我们根本不是法官,那么我们“做出判决”这种行为就是不正确的。
- 然后,既然我们的“判断”行为都是错误的,那又怎么能根据自己的判断去指责别人“不正义”呢?
因此,所谓的“不满”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发泄这样的“不满”就更不妥当,明明知道对社会不利还要发泄,那就是大大的不妥当的。总之不管正向论证还是反向论证,这都是一件不妥当的事情。既然您知道这件事这么不妥当,那做这种不妥的事情应该不会觉得心里舒服吧?既然心里不舒服,那又何必要做呢……^^
顺便谈谈道德辩论。
我一直尽量避免根据道德观下结论,原因是,道德,在逻辑上是个相当不靠谱的东西。道德是人的主观意识,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我们只能说“我认为……”,而不能绝对的说“一定是如何如何”。所有道德与道德的碰撞,都是非常荒谬的场景,因为两方的道德都首先要假定“自己是正义的”,然后根据“自己正义”这个前提来裁定“对方是非正义”,然后再通过“对方是非正义”这个结论又反过来支撑“自己正义”这个假设前提。每当我想象两种道德打架的场景,就觉得脑海中在上演一场超现实主义的荒诞剧,错乱而扭曲。熟悉达利的画作的朋友大概能明白我的意思^^
能够决定最后的走向、让正误清晰可辨的,一定是客观的后果,而不是飘摇不定的“道德”。道德是贴在“结果”上的标签,怎么可能反过来成为原因呢?抢劫盗窃是错误的,不是因为这种行为“不道德”,而是因为这种行为伤害无辜者、破坏社会稳定——根据这种负面的后果,我们才将抢劫盗窃这种行为标记为“不道德”。
要评判尚无定论的事情,就应该去分析实际后果,而不是轻易说出“因为你不道德,所以你错误”这种循环逻辑车轱辘话。没有事实论据,所谓的“不道德”又从何而来呢?逻辑严密一点的表述是,“因为你的行为伤害了无辜之人的利益,所以你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或者可称为不道德的”。这也是我要避开“道德”、力图证明社会舆论的后果的重要原因——另一点点原因是,我比较胆小,哈哈哈哈。
最后,回到您那个女同事的案例上来。
从实际后果来看,那位女同事没有伤害任何人,没有做错任何事,而且她的捐款对于社会是有贡献的。既然事实是这样,而您却觉得愤怒,那么我直白的说,您的愤怒不是因为那位女同事是否真的“不道德”,而是因为她的行为没有符合您的预期——虽然您的感觉、您的心里并不认为如此,但是从道理上来讲,您是在为预期落空而愤怒。
我想,现在的负面的舆论,可能很大一部分是出于这样的原因。
但是,恐怕没有人会承认这一点吧? ^^
Related Posts:
comments
7 Responses to “关于捐款的思考二 发泄-评判-道德”
Leave a Reply












这样的长篇,让我也没胆量留言……
这几天尽看你们几个辩论了,跟不上……得学学逻辑学
理性人应该克制自己的行为,人们评判这种行为不道德是用存在的事实来评判的。有句话说得很好,人比人气死人。而大众默许发泄者的存在,也是因为沉默者内心也有这种发泄欲望。今天我和同学讨论捐款数目该不该公开的问题,发现很矛盾的结果(所谓悖论)。公司的话捐赠较多的当然希望公开,可是捐赠较少的企业却不希望公开,它仅需要我捐赠了这个事实。公开会打消这些企业的捐赠热情。个人的话对捐赠数额是否公开看法不同,隐私与社会名誉两个问题。如果公开了希望公开者埋没了不希望公开者,结果就是公开者受到社会舆论赞赏,不公开的间接受到伤害。所以即使公开了效果也不一定好。一种避免争议的办法是所有人都只有捐赠的事实存在而不公布具体数额,但却以牺牲捐赠积极性为代价。你提到的第二第三种需求都要打折扣了。
如此长篇,受教,并不安。
我得承认,我是个俗人,做不到那么超脱。因此,我已经跟其余的几位同事共同表达了对那位为富不仁者的鄙视(当然是私下里,谁愿意为这个事情当面去得罪同事?^_^)
我还得承认,我们是为预期落空而愤懑(这点貌似也没啥不好意思承认的),我们都一致认为,对于一位家庭财产几百万的人来说,捐那点钱确实是太少了(根据我们多年一贯的了解,她也不会通过其它途径私下捐款)
另外,您所分析的“就捐款这件事来说,社会舆论从根本上就没有评判的权力”,与这个案例还是有些不同。首先,“一是捐款人“应该”捐多少缺乏可操作的标准,仅能靠主观臆测”,这没错,但有相对标准。譬如收入水平差不多的同事大致的捐赠数额,再譬如一位孩子患有严重疾病的同事也在捐赠(这点相当感人)。其次,我们也掌握有充分的信息,大家共事多年,相当熟悉。
话说回来,其实我们也不是因为这件事才开始鄙视她。一贯以来,我及几个同事都觉得此人见风使舵、只高调而不行动、口惠实不至的行为(不好意思,这还是道德评判)看不惯。
不过今天还有一个好消息,公司下文件,要求党员捐赠”特殊党费“,名为自愿,实则强制,看来该同事这次免不了挨上一刀。我虽然反对强制捐赠,但想到强制的对象是某人,就不免乐见其成。就好像我们反对暴力,但如果暴力的对象是某个极其无耻得让你想杀了他的人,说不定还是会偷偷高兴。
不好意思,打扰您不老的宝贵时间了。
两个小问题:
>>>抢劫盗窃是错误的,不是因为这种行为“不道德”,而是因为这种行为伤害无辜者、破坏社会稳定——根据这种负面的后果,我们才将抢劫盗窃这种行为标记为“不道德”。
有个问题,如果我们的道德观念本身不认为伤害无辜者、破坏社会稳定是不道德的,或者说我们认同弱肉强食,那还会认为这是错误的吗?我觉得对错本身就是道德判断。
>>>您的愤怒不是因为那位女同事是否真的“不道德”,而是因为她的行为没有符合您的预期
那这个预期又是怎么来的呢?
(1)同意,如果我们的观念认同绝对的弱肉强食,那么很可能不认为抢劫盗窃之类是错误的。我当时写到这里也很踌躇,后来采取的解决方案是,将“不伤害无辜之人”作为目前社会已经确立的判断标准。在这个标准下再看各种行为的后果,然后根据这些后果判断行为本身的对错。如果这个社会普遍标准不存在,自然对于行为的判断都会改变。
所以,我这里也隐藏了社会标准这个大前提。没有写出来,是觉得我们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无是无非的社会,这个前提至少在今天的中国是已经确立的(当然,表述上可能不是我这种)。
这个这个部分确实不严密,但是说实话我想不到更好的处理方法;另外,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任何的标准的话,那就更谈不上“道德”或“非道德”,所以评判别人“不道德”还是不应该。^^
(2)这个预期,我在下一篇文章中有分析。当我们说某人“不应该”捐那么少的时候,肯定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应该捐多少”的标准。这个我们预设的标准,其实就是我们对此人的预期。
就拿我自己来说,我在实验室所在的大楼就捐了60,但是在淘宝上捐了240。那么,是否我在很多人眼中也属于不仁呢。
上帝教育信徒,行善应在暗处。
[...] 关于赈灾捐款的思考系列之二 发泄-评判-道德 关于赈灾捐款的思考系列之三 [...]